《瞭望》文章:保障水质安全需综合治理
2012-11-30    2012年第21期《瞭望》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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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保障水质安全需综合治理

近日有关我国自来水水质合格率仅50%左右的报道,引发社会公众的担忧。尽管这一数据可能并不准确,但我国城镇供水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权威部门所作的监测来看,随着近年来城镇供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的不断推进,我国城镇供水水质总体呈上升趋势。不过,距离国家有关部门于 2006年重新修订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部分中小城市的供水水质状况更加不容乐观,对不少县级水厂而言,其主要工作还停留在防止爆管、保障输水安全的层面,水质安全还未成为工作的重点。

目前来看,影响我国城镇供水水质的因素涉及供水基础设施整体落后、地下水超采、环境污染严重、监测体系不完善等多个方面,因此要保障水质安全,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我国面临的缺水局面,一个原因就是众多工业企业分布在水源附近,造成水源污染事故隐患难以根除。而且水源水质的改善耗时费力,一旦受到污染往往需要较长的过程才能恢复。因此,确保我国城镇供水水质安全的治本之策就是要坚决遏制水源污染,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为此,应该“内外兼修”,除了规划流域内的产业布局外,更需要在水源地的开发上多做文章。

设施落后的供水管网是影响水质的“二次污染源”。新中国成立之初,受条件所限,自来水管网多采用灰口铸铁管和混凝土管,而这类管材只有 50年的使用年限,大多已处于寿命的临界点。此外,在我国水体污染状况日趋严峻的同时,我国城镇供水处理技术一直主要在沿用由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四个单元组成的常规供水处理工艺,这种工艺对于去除目前多地水源中含有的微量有机物、农药、氨氮等有害污染物效果不佳。

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大供水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供水管网和自来水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然而,动辄数亿元的投资要全部依靠多数已处于亏损状态的自来水公司,显然不太现实。所以,各级政府要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尽快理顺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机制。否则,一旦出现自来水公司连正常运转都无法维持的局面,改善水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尽快完善城镇供水监测体系以及发生水安全事故后的责任追究机制也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的水质情况都是自来水公司的“一家之言”,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很难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也不利于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因此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保证水质监测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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